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13311935359:好评
收费品标注不明显.感觉有些促使客人再次消费的义图,客房内的配置设施倒还算可以,整体来讲还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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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,所谓的湖也很让人失望,一点也不值这个价
阿土:好评
邻近东湖,周围环境优美,尤其是15层以上湖景房可以尽赏东湖的美景,另人赞叹。卫生间全景玻璃设计颇有新意。 美中不足在于进入酒店的道路需要修缮,早餐牛奶为奶粉调剂,花色品种与准五略有不符。 下次到武汉还会入住该酒店,入住不要在意普通房与湖景房100元左右的差价,湖景房实在是物超所值的。